小一法制宣传资料

作者: 来源: 录入者:朱佩捷 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04日

●什么是公民

《宪法》第33条规定,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

●哪些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
《宪法》第34条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

状况、居住期限,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。

●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

根据《宪法》第二章有关规定,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:(一)政治权利和自由。(二)宗教信仰自由。(三)人身自由。(四)批评、建议、申诉、控告、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。(五)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。(六)文化教育权利。(七)婚姻、家庭、妇女、老人、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。(八)保护华侨和归侨以及侨眷的权益。

●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

(一)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。(二)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。义务。(三)维护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。

(四)保卫祖国,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。(五)依法纳税。

(六)其他方面义务。《宪法》第49条规定:“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。”“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,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。”以及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。


【字体: 】【收藏】【打印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