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无故缺勤,上班时在门卫处如实记载进园时间。
2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,事假必须经领导批准,填写事假单,方可有效。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并及时通知园领导,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,做旷工处理。
3、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,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。
4、上班时间不做私事,不看文艺书刊,不串班聊天,不吃零食,不把早饭带入幼儿园吃。
5、工作期间衣着整洁,仪表端庄,举止大方,语言文明,不戴首饰,不披长发,不穿高跟鞋。
6、上班时间不得随便携带非本园幼儿来园,如有特殊情况者,应向领导说明情况,但不得带其幼儿进入工作场地。
7、婚丧假、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