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秋学期无锡市藕塘中心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开始啦!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年09月11日

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,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,健全学生资助体系,提高精准资助水平,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接受教育,根据《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》(锡政规〔2018〕1号)、市财政局教育局《关于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》(锡教财〔2018〕44号、锡财教〔2018〕2号)、《关于完善无锡市惠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制度的通知》(惠资助〔2019〕1号)和《无锡市惠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惠教发〔2019〕78号)及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惠山区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,现我园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启动,请家长们认真阅读以下内容

一、认定范围及资助标准

认定类别

认定范围

资助标准

特别困难

1.孤儿;2.建档立卡家庭子女;3.低保家庭子女;4.特困职工家庭子女;5.残疾儿童少年;6.患重病困境儿童(学生);7. 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;8.革命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

减免保育教育费

比较困难

1. 因遭遇突发事件、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;2. 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的家庭子女;3. 监护人监护缺失、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、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儿童(学生);4.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以上、1.5倍以下的学生

发放补助:1200 元/生/年

一般困难

1. 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1.5倍以上、2倍以下的学生;2.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

发放补助:1000 元/生/年

二、申请方法

1、家长阅读下发的通知后,如需申请资助,可联系班主任,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正确填写《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申请表》。

2、新申请认定“特别困难”的学生,需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。申请认定“比较困难”或“一般困难”的学生,和原来已经认定“特别困难”、“比较困难”或“一般困难”的学生无需提供资助证明材料。所有申请监护人均需在《申请表》上手抄承诺书并签字。

3、请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若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,一经发现,核实后将无法申请,并取消往年已获资助,追回资助资金。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,将依据《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报送同级信用管理机构处理。

三、申报时间:

即日起至2020930

我们也善意地提醒您,入学期间,有的诈骗分子给您发短信、打电话,用尽各种手段骗取钱财。请您一定擦亮眼睛、提高警惕、抵住诱惑,特别是注意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、银行卡信息,当遇到要求银行或手机转账的通知时务必认真核实。

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,祝您的孩子未来健康成长、充满阳光!